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主张的权利包括:从第二个月起至第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求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应当注意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浏览次数:4 | 发布时间:202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