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后来父母要求分割房屋,房屋是否一定属于父母?
不一定,需要综合判断出资性质、购房意思表示、登记情况及家庭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赠与或买房款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等特殊关系时,一方主张赠与房产的,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但受赠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赠与事实的除外。
父母以“购房款”为由主张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分割的,还需证明出资事实,并证明购房时具有赠与、共有或代持的明确意思。仅凭转账记录通常不能直接认定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子女名下也不意味着父母绝对丧失所有主张权利,但主张权利面临较高举证要求。
当事人可以整理出资凭证、购房合同、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材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赠与、析产或返还相关款项之诉。
浏览次数:5 | 发布时间:2026-10-26